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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犯数罪如何进行并罚【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第七十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第七十一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法条解读】

1.对于犯罪分子犯有数罪的,都应对各罪分别作出判决,而不能“估堆”判处刑罚。数罪中有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由于死刑是最严厉的刑罚,而无期徒刑在自由刑中是最长的刑期,在适用第69条第一款时,实际上死刑和无期徒刑就会吸收其他主刑,即在有死刑的数罪中实际执行死刑;在没有判处死刑,而有无期徒刑和其他主刑的数罪中实际执行无期徒刑。


2.对于数个罪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将每个犯罪判处的有期徒刑刑期相加计算得出总和刑期,对于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数罪并罚的期限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等于或超过35年的,数罪并罚期限最高不能超过25年。


3.数个罪都是管制的,不管管制的总和刑期多少,决定执行的管制期限最高不能超过3年。数个罪都是拘役的,不论拘役的总和刑期多少,决定执行的拘役刑期最高不能超过1年。数罪中有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的,执行有期徒刑,拘役不再执行,但管制仍需执行。


4.种类相同的数个附加刑的,合并执行,即期限或数额相加之后一并执行,并不适用限制加重原则。对于种类不同的多个附加刑,分别执行。


5.第70条是对漏罪的数罪并罚的规定,漏罪是指司法机关判决宣告之前已经发生的犯罪,应当依法判处刑罚而没有判处刑罚的其他罪。漏罪发现的时间,必须是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即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

对漏罪的处理,应当对新发现的漏罪作出判决,与已经交付执行的判决确定的执行刑期根据第69条的规定数罪并罚,重新判决决定执行的刑期应当包括已经执行的刑期。


6.第71条是对新罪的数罪并罚规定,“刑罚执行完毕“应当是指主刑执行完毕,而不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等附加刑。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的,应当对新罪作出判决,将新罪判决确定的刑期与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根据第69条规定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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卿爱国主任个人微信

卿爱国主任简介:

图片湖南省邵阳人

律师执业证号(14401200410706213)

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

广东中泽律师事务所主任

中国法学会理事

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员

广东省湖南邵东市商会会长

广东省湖南邵阳市商会副会长

《中国优秀律师辩护实录》特邀顾问

执业二十多年来, 卿爱国律师累计办理了数千件重大刑事案件,担任数十家中、小型企业的法律顾问。

擅长办理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死刑案件、重大疑难案件协助投案自首、为公司老总、高管、防范、规避、化解刑事风险,帮助受害人刑事控告、举报、刑事立案。

部分成功案例如下:

1.担任公安部督办的广东佛山市涉黑案主犯李某的辩护人,李某被指控犯6个罪,最终法院判3个罪,从轻判有期徒刑三年。

2.2006年担任深圳王某诈骗三千多万元,一审判有期徒刑十年,接受委托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发回重审判决王某无罪。

3.2006年担任台湾同胞陈某安涉嫌电信诈骗三百多万,被广州市检察院批准逮捕,接受委托后一个月成功取保候审。

4.担任广州市某镇党委书记贪污、受贿一百多万判缓刑。

5.2013年担任天河区沙东村村书记杨某受贿案的律师。

6.2013年担任阳江市江城区村支书记陈某受贿、行贿、贪污一案的辩护人;

7.2012年担任白云区王某行贿城管中队长100万的辩护律师。

8.2013年担任肇庆市亿万富豪吴某涉嫌涉黑、开设赌场、赌博一案的律师,成功不起诉,关押7个月无罪释放,而同案人被判有期徒刑3-6年。

9.2010年办理广东省内最大的集资诈骗案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广东大块金投资有限公司涉嫌诈骗7.8亿元,卿律师担任赵总的一审辩护人,检察院指控赵总涉嫌集资诈骗,最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10.2013年办理天河区公安分局抓获的陆丰市蔡某涌涉嫌贩卖毒品2.8公斤,广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上诉改判为八年。

11.2013年担任花都区周某运输、贩卖毒品冰毒6公斤一审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上诉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12.2009年办理越秀区李文金制造毒品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而其同案人曹某判死刑。

13.香港居民梁某犯走私罪被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接受委托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二审改判为有期徒刑三年。

14.2007年办理河南籍吕校忠故意杀人案一审判死刑立即执行,接受委托后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二审改判为死缓。

15.2007年办理佛山市王某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缓,上诉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为有期徒刑十五年。

16.2009年办理湖南籍李某东犯抢劫罪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上诉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死缓。

17.2008办理番禺区周某红犯绑架罪由有期徒刑十四年上诉改判为有期徒刑四年,成功减刑十年。

18.2011办理番禺区殷大全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19.担任茂名市林某勇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上诉案,一审判无期,二审改判14年。

20.担任白云区赵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的二审律师,一审判3年,二审改判一年半。

21.2015年担任广州市某区区委领导受贿案的辩护人。

22.2015年担任广州某处长涉嫌受贿的律师。

23.2016年担任韶关市某局副局长受贿案的辩护律师。

24.2016年花都区电信诈骗案200万一审减轻处罚,一审判4年。25.2021年白云区文某涉嫌走私8公斤冰毒一审判无罪。

26.2021年东莞蔡某故意伤害案上诉由无期徒刑改判到有期徒刑10年。

27.2021年海珠区福建藉谭某一审以诈骗罪被判11年,上诉改变罪名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改判有期徒刑4年。

28.2021年白云区谢某涉嫌走私冰毒10公斤,一审成功判无罪,获国家赔偿39万元。

29.2022年深圳市徐某涉嫌集资诈骗罪一审判11年,罚500万,上诉成功减到3年;罚金减少450万。

30.2022年黄埔区郭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一审死刑,二审维持,最高院死刑复核改判无期。

31.2023年白云区李某走私案,一审判5年,二审成功减刑改判3年。

32.2023年白云区胡某故意伤害案一审判6年,二审成功辩护改判3年。

33.2023年南沙区谭某一审涉嫌走私判6年,上诉改判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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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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