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述】
— —闺蜜因钱险反目
郭女士于刘女士系多年好友关系。2010年,因刘女士看好一处商铺缺购买资金,分别于2010年7月9日和2010年12月20日向郭女士借款1000000元、2400000元,共计3400000元。因郭女士与刘女士系朋友关系且相互信任,双份仅手写了两张非常简单的借条并口头约定了利息。借款后的几年内,刘女士也陆续归还了一些利息。近年来,郭女士因生意不佳,收款困难,生意上急需周转资金,于是多次向刘女士要求归还借款,但刘女士一直以资金紧张为由拖延归还,且目前房地产市场萎靡,刘女士欲出售商铺归还借款也一直未能实现。郭女士迫于无奈委托本所王智律师向法院起诉。
【代理思路】
— —双方关系友好且诉讼风险较大,以和为贵
1、 考虑到双方关系及委托人情况,律师迅速而委婉的向被告发送了催款《律师函》;
2、 使用保全程序给被告施加压力,督促被告尽快还款;
3、 由于本案证据缺乏,诉讼风险较大,遂努力采取与被告友情协商为主并力求以调解的方式结案。
【案件结果】
— —调解结案
经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主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放弃利息,被告于两个月内归还借款。原被告双方在和气的氛围中结案
【案件总结】
——当事人双方关系友好的诉讼案件办案考虑因素
对于当事人双方关系友好亲密的财务纠纷案件,必须全方位分析考虑,包括当事人的事实关系,是好友或亲属等关系;证据的瑕疵,当事人双方关系友好,往往没有完整的证据能够证明案件的全过程;诉讼的风险,由于证据不全带来的风险问题;以及案件可能的走向,需充分考虑对方当事人的品行,财产状况等。从而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寻找真正适合本案的办案思路,而不是动辄就到法庭上双方起更大的争执。就本案来说,本着这样的思路,本所王智律师不仅帮委托人成功追回借款,还维护了原被告双方的和谐关系,如此更能达到定纷止争、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